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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新京報訊 (記者王姝)正在進行的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,黨員幹部在撰寫個人對照檢查材料、在民主生活會上自我批評和互相批評時,都須提及是否出入私人會所?是否接受和持有私人會所會員卡?
  半年內兩次發文整治“會所歪風”
  昨日,中央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辦公室發出整治“會所歪風”通知,要求繼續把整治“會所中的歪風”作為教育實踐活動反“四風”重要內容,明令“黨員領導幹部不得出入實行會員制、只有會員才能出入的會所或不向公眾開放、只對少數人開放的餐飲服務、休閑娛樂、美容健身等場所”。
  這是半年以來,中央二度整治“會所歪風”。去年12月23日,中紀委、中央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也曾發佈嚴肅整治會所歪風的通知。
  對比半年來兩個“會所歪風”禁令,昨日發佈的通知細化了整治範圍,明確重點整治“只對少數人開放的場所”等四類會所。
  禁入歷史建築、公園內的會員制會所
  去年,首個整治“會所歪風”禁令發出一月後,恰逢春節,一些地區的會所仍“頂風作業”。如北京北小河公園實友學堂、和平藝苑會所等被曝光。隨後北京對公園和文物保護單位開設私人會所情況進行全面摸底,約談27家高檔餐飲企業經營者。與此同時,其他省份相繼專項整治會所。
  昨日發佈的通知要求,在前一階段整治的基礎上,還要“組織力量集中時間開展專項清理”,各省(區、市)都要制定工作方案,落實責任單位。並明確了四大整治重點:歷史建築、公園等公共資源中實行會員制的會所、只對少數人開放的場所、違規出租經營的場所。
  民主生活會上公開承諾遵守“兩不”
  首個“會所歪風”禁令中規定,黨員領導幹部要作出承諾:不出入私人會所、不接受和持有私人會所會員卡。“兩不”承諾效果如何?昨日發佈的《通知》中要求,對第一批教育實踐活動中黨員領導幹部的承諾情況及整改落實、建章立制情況要進行回頭看,發現問題堅決糾正。
  通知同時明確,第二批教育實踐活動中,要組織黨員領導幹部作出不出入私人會所、不接受和持有私人會所會員卡的公開承諾,並納入對照檢查的內容,在專題民主生活會上進行明示,自覺接受監督。
(原標題:中央再發文整治會所歪風)
(編輯:SN09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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